中區國稅局舉例,個人參加者甲君105年度銷售商品予消費者,假設其全年累積進貨金額為28萬元,又其建議售價總額為35萬元,此時,甲君若未提供憑證,稽徵機關也得依照其累積進貨金額超過7.7萬元,也就是20.3萬元,占原本進貨金額28萬元的比率計算出需課稅的百分比,再乘上建議售價,最後乘上純益率6%,便可得出最後甲君需要申報的綜所稅總額。 中區國稅局官員指出,在財政部該函釋上路後,加入了免稅額的概念,擁有7.7萬元的扣除額度,對於納稅人算是利多。 Tags: 0 comments 8 likes 5 shares Share this: 呂翊榮的財經讀書會 About author 財富管理,表面的目的,是協助客戶理財, 另一層深層的內涵,是協助金融周邊產業開創利潤。 本讀書會不打廣告,不煽動特定觀點, 單純是分享知識的平台。 長期推動業務培訓,輔導多家銀行、壽險、金融周邊,房仲及其他產業,提升業績、創造績效。透過「客戶需求」的角度出發,解讀金融投資市場,進行金融培訓與業務推廣。 18780 followers 17085 likes "https://leonidaslue.com/" View all posts